经济法课件
经济法课件1一、金融工具
1、货币及其形态
货币的四大职能:交换媒介、价值尺度、支付功能、价值贮藏手段。
2、金融工具
⑴信用及信用形式。信用是以偿还本息为条件的暂时让渡商品或货币的借贷行为。所谓信用形式,就是表现借贷关系特征的形式。信用可分为商业信用、银行信用、国家信用、消费信用。
商业信用——赊销商品,预付货款
银行信用——是在商业信用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更高层次的信用形式。其在现代经济信用体系中占有核心的地位,占有主导作用。
国家信用——国债
消费信用——是指工商企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对消费者提供的信用,其形式多种多样。
⑵金融工具和信用工具。
金融工具包括债权凭证和所有权凭证(仅有股票一种)。
金融工具按金融市场交易偿还期划分,可分为长期金融工具和短期金融工具。短期的金融工具又称货币市场上的金融工具,包括本票、汇票、支票、大额定期存单、银行承兑汇票、短期政府公债等;长期金融工具是指资本市场上的的金融工具,包括中长期政府公债和股票。(易出选择题,记往资本市场的比较少的两个,其余就是短期的)
3、利息和利率
了解利率的分类。
引起利率变动的因素主要有:社会平均利润率的变动、经济的周期性变动、国家经济政策的变动。
了解利率变动对经济运行发生的调节和杠杆作用。特别要注意利率对物价的影响。利率变动和物价变动有着密切的关系。当政府采取扩张性的货币政策时,松的货币政策导致价格和利率的反向变化。当政府采取扩张性财政政策时,导致物价和利率的同方向变化。
二、金融市场
1、金融市场及其分类。重点要掌握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又称短期金融市场,指期限在一年以内的短期金融工具的交易市场。资本市场是指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长期金融工具交易市场——证券市场和股票市场。
2、货币市场。
货币市场是中央银行执行货币政策的重要场所。中央银行执行货币政策主要有三种方式:调整法定存款准备金率、调整再贴率和公开市场业务。
3、证券市场。
证券流通市场包括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市场、场外市场、二板市场。
4、证券交易。
包括现货交易、信用交易、期货交易、期权交易。股价指数被称为“经济的晴雨表”。
三、金融机构
1、金融机构的构成
银行类金融机构可以为中央银行、商业银行和专业银行。
专业银行是经营指定范围的业务和提供专门性的金融服务的机构,包括开发银行、投资银行、储蓄银行、进出口银行、农业银行等等。
非银行机构包括保险公司、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信用合作社。
2、商业银行
3、中央银行。发行的银行、政府的银行、银行的银行。
4、货币政策。货币政策的终极目标是稳定物价、充分就业、经济增长和国际收支平衡。 中央银行一般性政策工具有以下三种:公开市场业务、再贴现率、存款准备率。
经济法课件2教学条件
学习本课程,学生应以一定的法学、经济学等社会科学知识为基础,为学习其他有关课程或法律课程奠定法学知识基础,此外,为学生以后学习的企业管理等相关知识奠定一定的基础。
本学科与法学、经济学、企业管理等学科有着不同程度的联系。为了避免与相关学科发生不必要的重复,在经济法的教学中,应以法学基本理论为基础,将重点放在经济管理关系和经济协作关系这个特定的研究对象上。
教学效果
1、能熟练掌握经济法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能够分析当前经济法理论反映的新方法和面临的新问题
3、能够掌握参加初级会计资格、中级会计资格等考试的基本内容
参考教材
1、初级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资格考试教材.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编.经济科学出版社
2、经济法﹒中级会计资格辅导用书.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编﹒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3、《经济法论坛》(丛书),李昌麒,群众出版社
4、经济法学(第五版)﹒杨紫烜著,北京大学出版社﹒
经济法课件3经济法说课比赛课件
各位老师好!
洪荒久远的原始社会开始,经济就已经产生了,千千万万年来,经济时时刻刻的在人类栖息地扮演者重要的角色,但是直到100多年前,伴随着世纪狂人尼采那句著名的呼喊,:“上帝死了,我就是上帝。”在思想界掀起的狂风暴雨,经济法才横空出世,并且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给整个经济世界带来了重估一切价值的惊涛骇浪。经济法的出现,是法制史上最为引人注目的事件之一,也是20世纪人类文明发展的重要成果。今天,就由我——人文科学系市场营销专业教师肖芳和大家一起探讨《经济法》这门课程。下面我将从课程整体设计和教学实施两大方面8小点来进行阐述。
一、课程定位
古语说得好,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经济法是高职高专市场营销专业学生必修的专业基础课,也是工具性课程。与之同修的课程有《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是因为,法律虽然神圣不可侵犯,但人不自觉,再严的法律也无用,康德曾感叹道,最神圣恒久而又日新月异的,最使我们感到惊奇和震撼的只有两样东西,一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内心崇高的道德法则。学生只有坚守道德底线,掌握了经济法的基础知识,才能在应用经济法理论解决经济管理、经济贸易活动领域相关问题大展身手,才能在学习后续课程《管理学》、《商务谈判》、《营销学》等课程时拿捏准确,不失偏颇。所以,《经济法》在市场营销课程中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对于将学生培养成为新的实用型专业人才方面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课程设计
为此,我们确立了与之相配的课程设计,那就是秉持“能力本位,就业导向”的高职教育理念和思路。孔夫子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要让学生学会思考,学会学习。在教学相长中将“教学做”融为一体,不但要教会学生怎么走路,还要交他怎么走才是合适的。以“教”为主导,“学”为主体,“练”为主线,“岗位要求”为主要目标来开展教学工作,达到不管洋文凭土文凭,能抓住市场就是好文凭的就业形势。
三、内容选取
根据高等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结合我院相关学生就业岗位的实际情况,我们根据能力项目来确定教学项目,以职业能力的形成为依据,选择教学内容。为了结合实践,为突出本课程特点,将本课程内容进行了整合。分为两部分,即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两部。
第一部分理论教学,为了将来与学生的就业岗位对接,根据企业对经营管理人员运用经济法律法规知识解决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的能力要求,我们 ……此处隐藏10537个字……费品,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应当向纳税人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解缴消费税税款;受托方为个人的,由委托方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3.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4.纳税人到外县(市)销售或者委托外县(市)代销自产应税消费品的,于应税消费品销售后,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5.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
(1)纳税人的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原则上应当分别向各自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纳税人的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但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审批同意,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消费税。
【例题单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消费税纳税地点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除另有规定外,应当向纳税人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B.纳税人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省的,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C.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D.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为个人的,由受托方向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答案】A
【解析】(1)选项B:纳税人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省的,不适用由总机构汇总缴纳的特殊规定,应由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分别向各自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2)选项C: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3)选项D: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为个人的,由“委托方”向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经济法课件6一、调整心态帮助记忆:把知识变成常识
“把知识变成常识”实际上是一个心态问题,为了背诵而背诵,只能加剧背诵的痛苦,不如抱着良好的心态记忆:知识很容易被遗忘,但如果及时回顾、消化和练习,很快就会变成“常识”;常识有可能被疏忽,谈不上忘记;当您把教材70%以上的内容变成常识,记忆绝对不是一座大山。
二、寻找方法摸索规律:抓住规律记忆
对于相类似的考点,我们不妨探索规律进行记忆:例如第2章“经济补偿金”中有无数的列举条目,一条一条死记硬背实在是痛苦,但当我们把握了“经济补偿金是一种援助性质的款项,只要劳动者对劳动合同的解除无过错,用人单位即应支付”这一规律,再回顾那堆“文字”时,必定轻松许多。
三、罗列对比发现差别:列表比较记忆
把相似的知识放在一起比较是一种有效的记忆方法:在比较中发现差别、发现考点,才能更有针对性地进行记忆,差别点往往也是出题的重点。
四、抓重点句找关键词:针对法条关键词记忆
如果学习法律规定时,您是念三遍、合上书再背三遍——纯属“背电话号码”式机械记忆,很快就会遗忘。如果您能够分析出法条关键词,则不仅能把规定记住,而且命题点也将格外清晰。《经济法基础》全卷均为客观题,并不存在组织语言表述法律规定的问题,记住关键词就可以解决绝大部分考题;也正基于此,结合关键词编制一些好记的小口诀也非常实用。
经济法课件71.根据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在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关于该法律规范性质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该法律规范属于任意性规范
B.该法律规范属于禁止性规范
C.该法律规范属于授权性规范
D.该法律规范属于强制性规范
答案:AC
解析:本题考核法律规范的种类。“在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为授权性规范,也是任意性规范。
2.下列关于法律关系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法律关系的主体主要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国家。其中,自然人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社会组织只具有权利能力,而不具有行为能力
B.设计图纸、公民肖像和科学发明均可以成为法律关系客体
C.自然人的行为能力一般通过自身实现,而法人的行为能力则通过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代理人实现
D.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称为法律事实
答案:BCD
解析:本题考核法律关系的说法。法律关系的主体中,不仅自然人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社会组织也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因此选项A的说法是错误的。
3.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可以分为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和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下列选项中,属于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的情形有( )。
A.要约和承诺
B.授予代理权
C.遗嘱行为
D.债务免除
答案:ABD
解析:本题考核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选项C属于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
4.以下对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表述,其中正确的是( )。
A.该行为的撤销,应由撤销权人提出并实施,其他人不能主张其效力的消灭
B.该行为一经撤销,其效力自行为开始时无效
C.如果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行使撤销权,则该行为视同有效的法律行为,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D.该行为撤销前,其效力已经发生,未经撤销,其效力不消灭
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核可撤销民事行为的特征。本题的四个选项表述均符合规定。
5.业务员张某到某地采购一批等离子电视机,张某到该地后意外发现当地乙公司的液晶电视机很畅销,就用盖有甲公司公章的空白介绍信和空白合同书与乙公司签订了购买200台液晶电视机的合同,并约定货到付款。货到后,甲公司拒绝付款。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甲公司有权拒绝付款
B.甲公司应接受货物并向乙公司付款
C.张某无权代理签订购买液晶电视机合同
D.若甲公司因该液晶电视机买卖合同受到损失,有权向张某追偿
答案:BCD
解析:本题考核代理。(1)被代理人(甲公司)将某种有代理权的证明文件(如盖有公章的空白介绍信、空白合同文本、合同专用章等)交给他人(张某),他人以该种文件使第三人(乙公司)相信其有代理权并与之进行法律行为为“表见代理”行为。在此情形下,被代理人应当承担代理的法律后果,所以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2)无权代理是指没有代理权而以他人名义进行的民事行为。无权代理包括三种情况:一是没有代理权的代理;二是超越代理权的代理;三是代理权终止后而为的代理。所以C选项正确;(3)教材中无明确依据,依据法理,D选项正确。